购入材料的账务应如何处理?
这里所谓的一般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建筑用的钢材、水泥、木材等建筑原材料。企业购入材料的过程中,大致可能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已到,货款已付。
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通过“在途物资”账户,而直接记入“原材料”账户。
【例4-1】3月2日,企业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发票账单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另由售货方垫付运杂费2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银行存款 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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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的一般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建筑用的钢材、水泥、木材等建筑原材料。企业购入材料的过程中,大致可能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已到,货款已付。
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通过“在途物资”账户,而直接记入“原材料”账户。
【例4-1】3月2日,企业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发票账单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另由售货方垫付运杂费2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银行存款 60500
如果上述业务,货款尚未支付,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60500
2)发票账单已到,货款已付,但材料尚未到达货尚验收入库。
按上例,如果货款已付,材料尚未到达,应作如下分录:
借:在途物资——A材料 60500
贷:银行存款 60500
待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后再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在途物资——A材料 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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