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满18岁的女孩同居犯法吗?
1、一般而言,与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女孩同居,没有违反什么法律规定。
依据:没有法律规定其违法犯罪。
2、不满14周岁的男孩,无论在什么情形下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均不构成犯罪。
依据:因为其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3、“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是,“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
4、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全部
1、一般而言,与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女孩同居,没有违反什么法律规定。
依据:没有法律规定其违法犯罪。
2、不满14周岁的男孩,无论在什么情形下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均不构成犯罪。
依据:因为其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3、“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是,“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
4、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2003年)
5、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