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别人拿去可以办理哪方面业务?
一,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如下: 1,如果第三人经当事人授权,拿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的,可以办理当事人授权范围内的所有业务; 2,如果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即使拿上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也是不能办理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身份比对的); 3,如果提供业务办理方的审核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发现第三人冒用当事人身份的,第三人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4,如果当事人明知第三人要冒用当事人的身份,还提供身份证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全部
一,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如下: 1,如果第三人经当事人授权,拿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的,可以办理当事人授权范围内的所有业务; 2,如果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即使拿上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也是不能办理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身份比对的); 3,如果提供业务办理方的审核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发现第三人冒用当事人身份的,第三人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4,如果当事人明知第三人要冒用当事人的身份,还提供身份证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