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后该法定代表人反悔说
答复如下:
一、依法成立的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属于法律规定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法律规定,公司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职务行为对外签订合同,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三、合同的有效无效取决于合同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是否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没有以上情形,合同自订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借款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在合同形式要件上不规范。虽然这种情...全部
答复如下:
一、依法成立的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属于法律规定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法律规定,公司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职务行为对外签订合同,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三、合同的有效无效取决于合同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是否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没有以上情形,合同自订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借款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在合同形式要件上不规范。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借款合同在通常的情况下也有效,但毕竟留下了法律上的隐患。
应当及时加盖公司公章,加盖的公章更进一步说明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己方未加盖公司公章,对方也会提出盖章的要求,特别是向银行借款这样的合同,不盖公章银行不发放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8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