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
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现阶段基本国情,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积累。 但也要看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达0。42,但到了2010年,已经达到0。48以上。分配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初次分配不够合理。 其一,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指国有垄断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差距,其平均工资差距为2-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则差距可能在...全部
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现阶段基本国情,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积累。
但也要看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达0。42,但到了2010年,已经达到0。48以上。分配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初次分配不够合理。
其一,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指国有垄断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差距,其平均工资差距为2-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则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其二,企业内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其三,中外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悬殊化;其四,初次分配中工资外收入的过大差距等。
第二,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垄断行业收入水平高、增长快,一些不合理的收入没有得到规范。现实收入分配大致有按劳分配、按资分配和按权分配三种类型。从要素参与分配导致的收入结果看,个人劳动力要素之间的收入差距要远远小于资产要素占有多寡之间的差距,但是如果权力作为一种特殊的“要素”进入市场,垄断资源,参与分配的话,那么权力之间的差别,具体指大权和小权之间、有权和无权之间的差别,其收入悬殊化程度甚至可能远远超过按资分配的悬殊化程度。
然而,现实中危害最大的是权力与其它生产要素的配置结合,例如当前房地产业的暴利和泡沫化正是权力、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结果,权力寻租的实质就在于此。另一方面,随着利益集团的形成和由于利益博弈缺乏规则,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垄断行业往往居高临下,凭借其对生产要素的垄断管制权和垄断经营权,不按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等,出台垄断价格,参与分配,从而获取垄断利润,也急剧拉大了与其它行业的收入差距。
第三,再次分配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初期,在扩权让利思路指导下的分权式改革,曾一度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比重下降,宏观调控能力削弱,因此,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后,收入分配格局发生变化,国家财政收入比重迅速上升。
在微观领域,各级政府以税收形式(还不包括各种形式的“费”)拿走大头,占到GDP的35-40%,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也拿到45-50%,由此挤压企业职工仅拿小头,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这一微观分配格局反映到宏观上,表现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GDP的增速,GDP的增速又快于老百姓收入的增长。
在市场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法律法规健全,初次分配是比较规范的,同时政府又具有再分配领域二次调节的充裕财力,尽管这样,政府在调控初次分配悬殊化时仍有“死角”和力度不到位的地方,随后还需社会、民间的慈善力量进行第三次调节。
而我国在当前的体制转轨期,民间的慈善组织发育及其缓慢,力量微弱,初次分配的弊端只能依靠政府的二次调节。如果初次分配中公平失重过大,悬殊化严重,那么不仅增大政府在再分配中调控的压力,甚至可能出现二次调节失效(事实上,我国在再分配领域,一度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市场化倾向和政府“缺位”现象,弱化了政府调控)而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
完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的方法措施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单兵突击式的改革已难以为继,需要全面改革方能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深化行政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等多方面的改革,需要推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通过综合措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才会起到实效。
只有不断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第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当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能力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有效运转。
可以优先确定在底线生存服务和基本发展服务两个方面,具体包括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服务等七个领域。第二,充分发挥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
近年来,劳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下降,无论是与中国过去比,还是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比,这一比例都过低了。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和不健全、劳动力资源配置转型不到位、历史形成的户籍制度割裂了城乡劳动力市场、没有一个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等等。
目前存在的一个严重现象是,资本势力的张狂和强势,资本所得严重挤占劳动所得。政府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是制定规则,政府应当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指导线,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打击和取缔非法暴利等措施,从而合理划分国民收入的“蛋糕”,让劳动报酬占有更多份额。
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为劳动者获得合法收入提供法律保障。第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尚未惠及全民,尤其是农村地区,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新农村医疗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户的扶持,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开展返乡农民工的救助保障。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第四,鼓励自主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就业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要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必然要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小企业发展是改善就业、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
要推出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开业、融资、税收和培训等各个方面,鼓励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在继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新的扶持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注重提高企业素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第五,改革财税管理体制,调节过高收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税收体系,规范和调整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关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大税收的调节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减少税收流失。
推进垄断部门改革,促进垄断行业的竞争,制约垄断行业超额利润的分配。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使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在垄断行业的权益得到保障。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第六,打破国有企业的行业垄断。一是要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扩大民间资本的进入,凡是政策没有规定不可以进入的,都应该让民间资本进入。要“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教育、医疗、卫生、基建、公用事业等垄断领域都应当进行改革,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
二是建立国有企业的分红机制,将超额利润用之于国、于民,而不能任其自肥。此外,管住企业高管的“天价年薪”,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一环。第七,推进“三次分配体系”的建立。民办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又称“三次分配”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收入再分配和社会福利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第三次分配体系”的建立,在道德力量的支配下,社会成员以自愿捐赠等方式,资助困难群体,使社会分配更趋公平,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一、二次分配的不足。要推进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就要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推进慈善和公益事业的文化氛围,有利于推进慈善和公益事业体制机制,包括在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措施。
此外,收入分配改革还包括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手段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努力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打击腐败等多方面的举措。通过综合配套措施,才能有效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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