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事故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发电机组发生事故时,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
(1) 机组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要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① 根据机组外部的各种异常情况,结合仪表、信号的指示综合判断设备确已发生故障,特别是机组外部有明显漏水、漏油以及冒烟、起火等情况时;②迅速将发生的地点和损坏的部位向上级报告,如果能够查清故障的性质,也一并报告;③按照事故预案,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必要时应迅速解列发生故障的设备;④保证其他未受损害的机组的正常运行;⑤当运行人员到就地检查设备或寻找故障点时,值班人员未与检查人取得联系之前,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或进行操作,绝对...全部
当发电机组发生事故时,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
(1) 机组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要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① 根据机组外部的各种异常情况,结合仪表、信号的指示综合判断设备确已发生故障,特别是机组外部有明显漏水、漏油以及冒烟、起火等情况时;②迅速将发生的地点和损坏的部位向上级报告,如果能够查清故障的性质,也一并报告;③按照事故预案,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必要时应迅速解列发生故障的设备;④保证其他未受损害的机组的正常运行;⑤当运行人员到就地检查设备或寻找故障点时,值班人员未与检查人取得联系之前,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或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预约
时间送电或进行操作。
(2) 发生事故或异常时,事故单位的值班人员(值长、机组长或有权进行生产联系的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所属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有关事故或异常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设备名称及状态;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动作情况;频率、电压、出力(负荷)及潮流变化情况。
(3) 为防止事故扩大,在正式的经批准的事故处理预案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不待中调值班调度员命令的紧急操作,由值班人员立即执行: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对运行中的设备有损坏威胁时的处理;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当厂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电压互感器熔断器熔断或二次开关掉闸时,将可能误动的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退出运行;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凡是未经调度许可进行的紧急操作和事故处理在操作处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尽快报告调度。
(4) 处理事故时,若电源开关无法切断,可能造成更坏的情况时,可将上一级电源开关拉开,隔离故障开关后再送电。
具有自动保护的开关,未经处理不得送电。
(5) 当发生全厂停电或电网频率降低到威胁厂用电的安全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先规定的保厂用电措施执行,然后立即报告中调值班调度员。
(6) 事故处理过程中,发令人必须接到执行人的亲自汇报后,方可采取下一步行动,不得经第三人转告或根据仪表、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命令的执行情况。
处理事故时,不应慌乱。接受命令应重复一遍,发现命令有明显错误而威胁人员或设备安全时,应申诉理由并拒绝执行,报告所属上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