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未交社保如何赔偿

   我是武汉某培训机构的一名员工,于05年8月22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每个月5日发上个月1日到月底的工资,月工资为1010元,另外公司以武汉最低工资缴费基数为我交医疗与社会养老保险;06年8月公司又与我续签了一年合同,工资还是1010元,改为每个月15日发上个月1日到月底的工资;07年8月签第三次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时间为08年8月21日,月工资为1210元,并继续以武汉最低工资缴费基数交医疗与社会养老保险至07年12月。
  07年10月,公司分校开张强令我在一个月之内加班90小时,但10月份只发了1688元工资(公司称含了加班费) 。
  07年12月7日,公司突然无故口头提出要我自动离职(当天公司已经找到新人顶替我的岗位),当日我不同意自动离职,主管就在12月7日当天把我赶走,之后一直不让我上班,我曾多次找校长及相关人员谈,请求继续回去上班,但公司到现在既不让我上班,也未按规定下解聘通知书给我,并且还拖欠了我从11月到现在的工资一直不发,现在已经是08年1月20号了,请问按照相关的国家法律,我应该要求公司怎么赔偿?公司只交了医疗与养老保险,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我缴纳的其他保险是否应该补偿我?应该怎么补偿?。

全部回答

2018-03-04

38 0

能补的补,不能补的赔。你这种情况要想公司主动赔偿很难。不过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已合法的权益。如还有什么疑问可以与我联系,我是武汉的律师。很方便的。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