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外孙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存在继承问题。 如果长辈要将遗产给曾外孙必须立有遗嘱,通过遗赠方式给予曾外孙。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被继承人是老年人,其父母早就过世,其老伴(配偶)也过世,一般就只剩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想把财产在过世后赠与给非继承人(如:曾外孙)必须书写合法的遗嘱,对非继承人进行遗赠。遗嘱如果合法有效,就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遗嘱、遗赠排除法定继承。 ############## 法律依据:继承法 http://www。 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全部
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存在继承问题。 如果长辈要将遗产给曾外孙必须立有遗嘱,通过遗赠方式给予曾外孙。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被继承人是老年人,其父母早就过世,其老伴(配偶)也过世,一般就只剩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想把财产在过世后赠与给非继承人(如:曾外孙)必须书写合法的遗嘱,对非继承人进行遗赠。遗嘱如果合法有效,就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遗嘱、遗赠排除法定继承。 ############## 法律依据:继承法 http://www。
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遗嘱、遗赠排除法定继承)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合法遗嘱的订立形式要求)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