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姑妈或子女有没有遗产继承权,姑父的弟弟有无继承权?
其弟弟有法定的继承权,但应将属于你姑妈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后进行。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你姑妈与姑父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话,你姑妈有继承权,反之就没有;姑父的子女有继承权;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作为你姑父的亲弟无继承权。...全部
其弟弟有法定的继承权,但应将属于你姑妈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后进行。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你姑妈与姑父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话,你姑妈有继承权,反之就没有;姑父的子女有继承权;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作为你姑父的亲弟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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