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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做了有7年这样,现在单位要辞退,我该如何获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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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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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问题包括这么几个方面:1、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起----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这种双倍工资是从1个月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所以是2月1日起的双倍工资;2、单位辞退你需要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你在本单位持续工作年限为依据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
    那按你说的工作7年 的话,单位应当支付你相当于7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了。
    3、程序上,首先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一致了当然最好,不过可能性不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你准备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条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你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辞退你的材料等),申请仲裁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4、期限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年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消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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