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持哪些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市内户口的迁入,应持下列证明的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的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的证明;
(4)迁入人符合的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被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办理市内户口的迁入,应持下列证明的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的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的证明;
(4)迁入人符合的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被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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