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参保人转诊转院流程是怎样的?
1、市内转诊转院:已经收治住院的病人,本院因设备或技术所限诊治有困难的,要按规定为病人办理转院。参保人向上一级医院转院时,应补齐转入医院起付标准的差额。医疗终结后,转出医院及转入医院的费用,合并作为一次住院费用结算。
2、异地转诊转院:符合转诊转院治疗条件的,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可市级以上专科医院进行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异地转诊转院应具备的条件:
①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
②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全部
1、市内转诊转院:已经收治住院的病人,本院因设备或技术所限诊治有困难的,要按规定为病人办理转院。参保人向上一级医院转院时,应补齐转入医院起付标准的差额。医疗终结后,转出医院及转入医院的费用,合并作为一次住院费用结算。
2、异地转诊转院:符合转诊转院治疗条件的,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可市级以上专科医院进行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异地转诊转院应具备的条件:
①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
②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
③接诊医院的诊疗水平高于本市水平。
参保人确需异地转诊转院诊疗时,应经过本市三级甲等定点综合医院或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院审核同意,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转院备案表》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核实认定病情确需转诊的,领导签字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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