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办了,公司还没吧工资给我结清。请问法律上有对离职员工发放工资的条例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还有《工资条例规定》,工资应当及时结清,若拖欠工资,可到劳动局举报
一般是办完交接手续就得结算工资
自动离职后对员工可以不发工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请示》(渝劳仲发〔1993〕20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二、职工与企业因辞职问题发生争议,只要不出现职工违纪引发的纠纷,应按辞职争议处理。
三、《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二条、第六条中规定的职工要求停薪留职,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
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对离职工资发放等有规定,请参考!
只有干了活,就要付工资。和离职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