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收入存入银行时间的界定我
一、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收支业务,不属于违规操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审计中违纪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2)违纪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1)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全部
一、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收支业务,不属于违规操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审计中违纪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2)违纪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1)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2)违纪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和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 [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
3。违规调整预算
(1)表现形式:自行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调整,改变支出科目、数额。
(2)违纪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
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4。白条进账
(1)表现形式:原始凭证未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监制章的规定发票的。
(2)违纪依据:违反了〔1993〕财政部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5。挤占、挪用拨入的预算资金、专项拨款
(1)表现形式:将财政拨入的事业费、专项拨款等改变用途,用于行政性支出、基本建设、滥发钱物、经商办企业、转为有偿使用以及其他挤占挪用等。
(2)违纪依据:违反了(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6。挤占预算内支出
(1)表现形式:部门、单位违反规定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
(2)违纪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也不得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
7。应拨未拨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
(1)表现形式:主管部门将财政拨入应拨付所属单位的事业费、专项拨款等预算资金及财政专户返还的预算外资金等滞留挂账或少下拨、不下拨。
(2)违纪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财预字[1998]49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主管单位收到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8。虚报冒领财政拨款
(1)表现形式:虚报预算支出项目,重复编制预算项目,骗取财政拨款;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行政事业经费以及其他虚报冒领等。
(2)依据:违反了(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9。虚列预算支出(未按规定列当年支出)
(1)表现形式:虚列支出,将当年未实际支出的款项列当年支出,或者应属于当年的支出未按规定在当年列支出等(未支列支、少支多报、以拨坐支、随意扩大结转项目、虚列结转支出、减少结余或扩大赤字的数额)。
(2)违纪依据:违反了(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
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财预字[1998]49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额记账”、第四十八条(一)款“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
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 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二)款“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财预字[1997]286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10。 预算内资金转预算外
(1)表现形式:部门、单位将收取应上缴的预算内收入转作预算外收入。
(2)违纪依据:国发〔1996〕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第一条“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完善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
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隐瞒财政收入,将财政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财综字(1996)104号《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隐瞒财政预算收入,将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按违反财经纪律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1。行政事业单位隐瞒收入、在往来中列收列支
(1)表现形式: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在往来中列收列支,致使这部分收入和支出在年终决算无法反映。
(2)依据:财预字[1998]49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帐户,编入本年决算”。[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财预字[1997]28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三部分“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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