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谁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人?

谁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人

全部回答

2018-03-12

0 0
    根据201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3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有以下几种。
  (1) 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 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雇主。
  (5)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但赔偿范围应以继承的财产数额为限。(6)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的保证人,即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
      但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7)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8)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