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基本上都大同小异,只要不和劳动法冲突,且符合公司现实要求就可以了,以下为手册目录,可以借鉴一下: 员 工 手 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规定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 ...全部
员工手册基本上都大同小异,只要不和劳动法冲突,且符合公司现实要求就可以了,以下为手册目录,可以借鉴一下: 员 工 手 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规定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训制度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十章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附件(一) ………………………………………………………员工奖惩制度 留个Q吧,内容太多,发不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了解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第二条 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手册为******有限公司的基本管理条例,是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四条 基本要求:一、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注重教育及培养团队精神,团结工友,互敬互爱,共同进步, 不得有歧视、侮辱、威胁、暴力之言行。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岗位,依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消极怠工,不参与或煽动员工拉帮结派。 三、有章可依、违法必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本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禁止打架、偷盗、抢劫、卖淫、吸毒、赌博(包括任何形式的博彩)。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及违规作业,禁止携带凶器、有毒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室、宿舍等区域。
六、诚恳踏实、洁身自爱。严禁出现循私舞弊、盗窃侵吞本公司财物、行贿受贿,禁止仿效上级干部签名,盗用印章,谎报、涂改资料、报表等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七、以公司为家,不得损害本公司声誉。八、讲文明礼貌,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九、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严格遵守物品材料的领用、管理制度,不得挪为私用,遗失财物照价赔偿。十、不得在非本职所属区域逗留。未经允许,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厨房等地及异性宿舍。
十一、对公司运作、管理制度或领导之管理方法有意见和建议,应通过正当途径主动向上级反映,或投诉总经理信箱,表明个人见解和理由,纠正偏差,严禁有打击报复、诽谤领导、集体上诉、罢工、怠工等有害公司之言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在正常情况下, 公司实行计件、计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待定)二、公司根据工作或生产需要, 计时员工在规定时间外加班及国家法定休假日工作,对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部分,公司可安排员工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三、因经营情况需要、设备维修或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临时安排全部员工进行培训或临时放假。四、从事不连续业务的员工、其他有特殊任务的员工不适用本条第一、二项,其上班时间、休息、休假等进行另行规定。
五、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岗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岗为早退。因公外出时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后方可外出。
行政人事部每月2日至5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表上报行政人事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到其直接主管处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一、记录考勤方式1. 车间计件人员采取点名记录方式 各生产部门主管以班(组)划分,每日按照上班时间提前15分钟对所属人员的出勤 情况进行点名核对。
统计人员对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对缺勤违纪情况进行查处,并于每月1号前将具体出勤情况交予人事核对,行政人事部依据生产协调会报表核对人 员状况,统计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写上报资料的真实性。2.计时人员实际出勤情况以本人打卡记录为准。
因工作需要外出无法按时打卡时, 须提前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打卡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签字同意,方可生效。否则,当日出勤情况以请假论处,不予计算当日工资。
二、考勤管理1.考勤员在记录考勤时,必须注明异动人员情况,调入调出必须注明部门。如有调入人员、调动后部门必须将其调入前的考勤记录到本部门考勤上及填写人员相关调动岗位表格由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暂调人员仍由本部门记录考勤。
凡漏记、错记考勤者,对责任人扣罚2元/人次。2.每月缺打卡2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5元(不分职务);因公外出并在行政人事部有记录的不计入缺打卡次数。(结合情况而定) 第三条 迟到、早退一、 迟到/早退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扣罚10元/次; 二、 迟到/早退时间在5分钟(含)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罚20元/次。
三、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计旷工半天。 四、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达5次/月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 因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被惩罚超过5次的,除按上述规定扣罚外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0%。
第四条 旷工 一、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 (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 (2)、未经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的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4)、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 (5)、其它类似行为。
二、 旷工的处罚: (1)、旷工一天者,扣罚100元/日; 每旷工半天,扣罚50元。 (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的,停发全部奖金,并实行累计扣罚100元/日的罚款,同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加班因工作需要的计时人员在规定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的确认为加班。1.加班申请、审批、撤消的步骤(1)由员工所在的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分管领导;逐级报部门经理批准后发回申请部门后,审批手续完成,员工加班的,计发加班费。
(2)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则加班视为个人义务加班行为,不计发加班费。 (3)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突发情况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说明,由总监签字确认后在2个工作日内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
(4)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5)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对人事进行监督。(6)《加班申请单》批复后,不得任何擅自涂改,否则一律无效。
2.加班确认(1)员工加班后,负责加班员工所在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 明确填写加班员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并在加班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行政人事部进行考勤处理。
(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部门主管的签字进行确认,实际加班时间与预计加班时间不一致时,由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并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3。 计时员工加班结算:加班给予结算加班工资,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平时加班=底薪÷22÷8×实际加班小时×1。
5;法定节假日上班=底薪÷22×实际出勤天数×2。 第六条 病事假制度 一、 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部门主管请假。如因疾病需临时休假,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并及时补交《请假条》。3天(含)以内的病假,需在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需请假3天以上的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七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直至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二、 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班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天单位,原则上管理人员(含后勤)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三天报部门经理,经主管总监(或代理人)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
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请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不保留其原岗位),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计时人员的事假按天扣除对应的当天全额工资。非销售岗位计时工资人员病事假的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 固定工资 5个工作日≤当月 公司保留下浮岗位工资5%的权利 11个工作日<全年≤21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岗位工资5%-1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岗位工资10%的权利 ;不论年终考核结果如何,不参与年度调薪。
全年>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岗位工资20%以上的权利,同时不参与次年的年度调薪。 执行时间 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病/事假累计天数固定工资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婚假 员工享受正常婚假3天,员工如需请婚假需出具结婚证复印件交至行政人事部。婚假假期工资按基本底薪的标准计发,婚假期间不参与公司的考勤、绩效、岗位等补助,不影响社保的缴纳。如需延假经批准的期间按事假处理,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作辞退处理,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养父母或主要赡养人去世,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员工需出具死亡证明交至行政人事部。丧假期间不参与公司的考勤、绩效、岗位等补助,不影响社保的缴纳。
如需延假经批准的期间按事假处理,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作辞退处理,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申请,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方可给予工伤假与工伤补助。
员工工伤假工资按基本底薪的标准计发,工伤期间不参与公司的考勤、绩效、岗位等补助,不影响社保的缴纳。员工受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
如构成伤残,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五条 其它 一、 婚假、工伤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二、 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需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或代理人)后,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三、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自然日,不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所有员工应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顺延。
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社保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员工自负。
第四章 薪酬制度第一条 目的:给员工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 薪资内容一、新雇用的员工,公司通过考察本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级。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表现情况调整员工的薪酬。二、根据公司政策,公司可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由申请部门依据《工资变更审批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每年3月份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决定是否进行年度薪资调整工作。年度调薪根据员工的年度考评结果进行评定,未达标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调薪。四、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他原因时,公司可对员工薪资作临时调整。
五、具体规定1、 计件工资计算方法:适用于生产线车间员工薪资构成:计件工资 补助—应扣款(领物款、赔偿金、罚款等) 2、计时工资的计算生产特殊岗位、机修、后勤人员(文员、清洁工、门卫、食堂)、管理人员。
(岗位种类待定)薪资构成: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补助—应扣款(领物款、赔偿金、罚款等)第四条 公司每月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绩效考评表对部门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计算本部门的当月绩效工资系数;由各部门经理对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当月绩效工资系数。
各部门考核结果于每月5日前交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核算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行政人事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绩效考核工资表报财务部审核结算。第五条 计时人员薪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谈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
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予以罚款50元,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者可给予辞退处理。 第六条 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到职单,各部门凭到职单安排员工工作并记录考勤,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如有),在次月2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
第五章 考核规定第一条 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第二条 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 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者,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可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条 每年3月份,由财务部门对上一工作年度的公司经营业绩做年终总结。
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对本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总结,同时对各部门的年终总结进行考评并记入部门经理的年度考评成绩;再由各部门经理主持对本部门所有计时人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并记入个人的年度考核成绩。
年度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并作为员工晋升或调动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安排对优秀员工晋升或调动时,由本部门主管对其首先进行晋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核查,确认属实报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第一条 新员工招聘管理 一、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二、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三、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用工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主管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总监第二次复试后决定是否录用。
四、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或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五、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六、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填写个人《员工应聘登记表》、交一寸彩照片3张、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工号牌、并进行入职培训等手续,未领得工号牌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
《员工应聘登记表》写明薪资待遇和试用期限后在当日交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七、部门主管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总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岗位管理一、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除劳动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二、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不予继续聘用:1。
曾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或有在人事备案永不录用者;2。 曾在本公司任职岗位但未请假、未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员工;视为纪律散漫者;3。 被执行刑罚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者或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者。
4。 未满十六周岁之童工;5。 心理不健全或身体有缺陷不能胜任工作者;6。 个人素质不符合职位要求的;7。 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不良嗜好等,经部门主管考核不合格者;8。
水土不服,环境不适或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在公司工作者;9。 事假或病假累计10天(含)以上;10。 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以上;11。 无故旷工者等。三、 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决定是否留用。
四、 每月1日为转正时间,确定不留用人员由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五、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人事部门进行推荐。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用人部门填写《岗位调动申请单》上报至行政人事部,经确认后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岗位调动申请单》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申请单》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六、 公司正式员工连续两次月绩效考评不达标者,由直接主管进行诫勉谈话,之后一个月的绩效考评仍不达标者,直接主管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调离本岗位。不论该员工是否调职,其所有薪资全部扣减20%,之后连续三个月考核达标者,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请可恢复原有薪资待遇;若仍连续三月不达标者,公司有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权利。
第三条 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1) 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害者; 2)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3) 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4) 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 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被查实者; 6)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7) 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8)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者; 9) 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10) 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11) 有贪污受贿、行贿索贿、敲诈勒索、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12) 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13) 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4) 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15) 参加非法组织者; 16) 因盗窃、赌博、打架、寻衅滋事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 17) 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 18) 其他同等错误者。
二、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2) 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者; 3) 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4) 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5) 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员工辞职1、为便于管理,公司于每月1日及16日两天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后勤管理岗位及生产车间班长以上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二十日向本部门主管提交辞职 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总监批准后生效。 3、车间生产线上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十五日向本班组长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报车间主管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后方可离职。
4、 试用期员工辞职提前三天向本部门主管须提交辞职报告,并报人事部备案。5、员工因个人原因须立即办理辞职手续者,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办理急辞手续,但须扣缴300元/人。
6、员工在接到离职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拖欠公司财物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拖欠的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员工申请辞职,经公司批准后离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7、 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视为员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条 解聘程序 一、 解聘试用人员 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公司可予以解聘。
2. 部门主管直接向该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员工离职单》,员工根据交接表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报人事部备案; 3. 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推迟2日发放。
(视情况而定) 二、 解聘正式员工 1.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公司规定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员工离职单》,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
行政人事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劳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2. 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填写《员工离职单》,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 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
人事部门应在员工离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修改人事纪录。 四、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离职须经总监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门安排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第七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
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 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一、 岗前培训: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产品简介 C、公司的规章制度 D、安全生产三级培训 E、质量意识培训 F、基本岗位职责要求 二、 在岗培训: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l 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l 现场操作指导等其他培训方式 l 特殊岗位的上岗培训 三、 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总监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
l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将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员工情况表》、应聘简历、面试记录、体检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转正评核表、考勤记录、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薪资变动记录、职位变动记录、奖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记录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品德、业绩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员工档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员工应给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并可解除其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条 所有员工之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人事文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人事档案的内容不传阅、不散布、不议论、取阅时不在外滞留,不得将任何人的人事档案私自带离公司。
第四条 其它部门主管以上级别之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人事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中无关内容撤出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阅;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离人事部门。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一条 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二条 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
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条 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
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条 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被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的制度;同时储存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计算机均应进行加密。
此密码除使用者本人拥有外,应向本部门主管备份,不得泄密给其它部门或个人。如有因密码泄露而导致严重后果者,其行为等同于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条 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
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六条 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非经允许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在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由本公司正式员工向本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负责申请之员工须保证使用人不能访问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内容。
如有违者,其行为将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七条 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拷贝与自身业务无关的文件(文档),复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技术文档等技术及商业机密。
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向总经理申请,获得签字同意后方进行。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八条 对于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 未尽事项详见《保密协议》。 第十章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管生产同时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
第二条 安全要求: 一 员工在作业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生产操作及安全卫生规定。 二 员工应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除在本岗位做好安全的预防性工作外,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当发生或发现灾害或发现机器设备异常而预见会有危险发生时,应按公司规定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迅速报告和妥善处理。
三 安全常记心里,经常做好车间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保持车间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的产生。 四 保护好公司及仓库内的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破坏安全设施。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禁区。 五 自觉提高保健卫生及安全防范的知识,按操作规程及要求,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护自身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六 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员工,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停止其工作要求其进行治疗,任何人不得隐瞒传染病病情或携带病菌继续工作。
七 所有设备上转动的部分,均须安装安全防护罩装置。设备转动的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拆卸安全防护装置。 八 非相关人员严禁动用机器设备,所有机修及机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章操作。
九 部门主管及机修必须对所负责区域内的机器及电路进行定期检查,有损坏的,必须安排人对其进行及时维修,以免造成伤害。 十 做好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员工必须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熟悉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增强安全忧患意识,加强安全检查,严禁有违消防安全制度之行为,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火警,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积极参与援救。
凡危及消防安全者开除论处,并依消防法规予以罚款。 《消防法》规定:对违犯消防法规,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予以刑法追究。 十一 对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和专人保管,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十二 公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十三 注意交通安全 (一)工余时间不得在马路上闲逛,严禁在工余休息时间马路旁会友、闲坐、聊天。
(二)外出时及上下班途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车辆; (三)在马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过马路时须走斑马线,要注意避让前后左右车辆,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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