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对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羁押应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二)项规定,依照刑法第 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下列 人员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不负刑事责任:①不满14 周岁的人。 不满14周岁的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 犯罪不负刑事责任。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其他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③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不负刑 事责任,但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全部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二)项规定,依照刑法第 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下列 人员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不负刑事责任:①不满14 周岁的人。
不满14周岁的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 犯罪不负刑事责任。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其他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③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不负刑 事责任,但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以及醉 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上述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由 于确实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司法机关为制止或防止违法犯罪活动将其依法羁 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不过羁押当时难以辨别其是 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司法机关最后作出不追究刑事 责任或者免予处罚决定的,受羁押人不得就被羁押的事实要求国家赔偿。但应当注意的是,对下列两种情形应当予以刑事赔偿:一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不负刑 事责任的人予以羁押的;二是被羁押的人有犯罪事实,但羁押后确认有刑法第17条、18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而迟延释放的。
如何理解对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 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羁押应当免除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依照刑事诉讼 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 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 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当事人被羁押后又被依法释放的,只要司法机关的羁押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 序,国家对羁押行为不负刑事赔偿责任。如果司法机关 违法超期羁押,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有权提起刑事赔偿请求。
如何理解对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 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