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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孩子的抚养权

1、2003年,两人结婚前该房产以15万购入。男方家长首付8万,女方家长装修付3万。以男方名义贷款,贷款审批时,女方出具了女方的个人收入证明,并且与男方共同还贷。2、两人2004年结婚,至今。孩子一岁半。男方身体健康,暂时没有工作,男方父母家庭条件较好,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如何分割?3、如果女方想要孩子和全部房产包括未来动迁增值的部分,不需要男方付抚养费,是否可行?4、如果男方想要全部房产而不想要孩子,女方又没有住房,房产和抚养费应怎样分割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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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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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你们男女双方家长在婚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应视为子女对购买房屋的出资。由于你们共同出资,且在银行共同贷款、共同还贷,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关于财产的分割,法律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你的要求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男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可。(《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无论随父亲或母亲都可以,法律主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4、关于房产的分割,参照第2个问题的答案。至于抚养费,通常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
  一般情况是男女双方各出一半。无论孩子和谁生活,都不妨碍以后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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