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立遗嘱,找正规公证处公证,就OK了~不过,如果乙方在立完遗嘱之后又反悔的话,可以重新修改遗嘱的,囧…… 首先,乙方的继承人出具放弃继承房屋的声明,同时乙方本人出具一份由甲方单独继承的遗嘱,并将它们公证。
声明大致可以这样写:xx(乙方)于xx处有房产一套,该房由XX(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出全资XXX元购买,现xx(乙方)自立遗嘱该房产由xxx(甲方)单独继承,
其他继承人xxx、xxx、xxx自愿放弃对该处房产的继承。
特此声明。(签名)(日期) 其次,不推荐该方式。
因为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毕竟遗嘱是可能更改的,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更高一些,必须经过新的公证遗产来撤销,但这毕竟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可能会引起将来不必要的纠纷,个人建议还是直接过户更名的方便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