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违约如何赔偿在北京看上了一套房子,在中介面前给房东交了1000块定金,双方写了一张定金收条。收条内容大致为:“在某个日期收到定金数额,房东提供设备,然后约定于某日签约,如不在约定日期签约,若是房东违约则赔偿双倍定金,若是本人违约,也要赔偿双倍给房东。定金则扣下作为中介费。”由于现在决定不去北京发展了,所以房子也不可能租了,那请问是否还要赔偿双倍定金给房东呢?人都不在北京了,如何支付,如何调解呢?还有,本人也不想要回定金了,只要不再赔双倍就可以了。有个问题就是,网上看了很多纠纷,好像:第一,这种收条,对违约赔偿的条款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应呢?第二,很多别人违约都是房东违约赔双倍,租房人最多就不要定金了,真的还要租房人赔双倍给房东吗?第三,收条签字方是本人和房东,没有中介。这样的收条算不算有效的违约凭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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