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调节内容是什么?
以净利润作为起点,将其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其调节内容共15个项目,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净利润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的项目;第二类是与净利润有关,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而是涉及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的项目;第三类是与净利润无关,但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项目。
第一类:与净利润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的项目。这类项目是因为计算基础不同而进行的调节。计算净利润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时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就需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没有流人现金的收入,加回没有流出现金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属于这一类的调节项目有: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全部
以净利润作为起点,将其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其调节内容共15个项目,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净利润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的项目;第二类是与净利润有关,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而是涉及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的项目;第三类是与净利润无关,但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项目。
第一类:与净利润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的项目。这类项目是因为计算基础不同而进行的调节。计算净利润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时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就需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没有流人现金的收入,加回没有流出现金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属于这一类的调节项目有: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存货等11项。
第二类:与净利润有关,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而是涉及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的项目。这是因为计算口径不同而进行的调节。净利润的形成不仅包括经营活动,而且包括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如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和发生的利息支出都是形成净利润的因素,但是分别属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需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属于投资活动的投资收益,加回属于筹资活动应计人损益的利息支出。
以上属于因计算口径不同而进行的调节项目,主要有投资收益和利息支出两项。
第三类:与净利润无关,但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项目。主要有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两项。如预付货款的支付,应收账款的收回,以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其发生与净利润无关,但是属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也应该作为调节项目。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如职工出差领取旅差费,在报销之前不计人损益,故与净利润无关,但属于经营活动现金的流出;反之,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如收回应收账款,也与净利润无关,但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人。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如向客户收取的预收账款,与净利润无关,但属于经营活动现金的流人;反之,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如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也与净利润无关。但属于经营活动现金的流出。
必须指出。
“经营性应收以及应付项目的变动”这两部分调节项目,其中有一些兼有第一类“因计算基础不同而进行的调节”的性质,如应收账款的增加,即为没有流入现金的收人;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的增加,即为没有流出现金的费用。
以上均具有由权责发生制基础调节为收付实现制基础的性质,鉴于其对经营活动的影响相同,所以合并列示。
另外,在计算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金额时,J必须剔除其中所含与投资、筹资有关的应收应付款的变动因素。
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中所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过程中形成的应收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所含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过程中形成的应付款项,这些因素在计算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金额时均须加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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