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2018-06-29 11:18:14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称五项原则,是由中国、印度和缅甸三国共同提倡的,其内容是:互相认同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在北京签定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议》中首先明确提出了这些原则。 1954年6月28日,中国周恩来总理和印...[展开]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称五项原则,是由中国、印度和缅甸三国共同提倡的,其内容是:互相认同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在北京签定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议》中首先明确提出了这些原则。
1954年6月28日,中国周恩来总理和印度尼赫鲁总理在新德里发表声明,申明了这五项原则,并认为,“在我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当限于这些原则。如果这些原则不仅限于于各国之间,而且限于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它们将构成和平与安全的牢固基础。
”同年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在公开发表的联合声明中也证实了这些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拒绝接受,沦为处置有所不同社会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中国在处置同还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中,一贯坚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许多国家创建和发展了友好关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