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以中国名义签字
尼布楚条约的中译全文如下:
大圣皇帝钦差分界大臣:
领侍卫、议政大臣、内大臣 索额图,
内大臣、都统、一等公、国舅 佟国纲,
都统 郎谈,
都统 班达尔善(沙),
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 萨布素,
护军统领 玛喇,
理藩院侍郎 温达,
会同
俄罗斯察罕汗使臣 俄昆尼等(按俄使三人,一为 Feodor Alexievitch Golovin, 一为 Simeon Kornitekoi ,一为 Ivan Eustafievitch Vlsov ,俄昆尼如为昆尼俄之误,则似为 Kornitakoi 之对音)。
在尼布楚地方公议得:
一,将自北流...全部
尼布楚条约的中译全文如下:
大圣皇帝钦差分界大臣:
领侍卫、议政大臣、内大臣 索额图,
内大臣、都统、一等公、国舅 佟国纲,
都统 郎谈,
都统 班达尔善(沙),
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 萨布素,
护军统领 玛喇,
理藩院侍郎 温达,
会同
俄罗斯察罕汗使臣 俄昆尼等(按俄使三人,一为 Feodor Alexievitch Golovin, 一为 Simeon Kornitekoi ,一为 Ivan Eustafievitch Vlsov ,俄昆尼如为昆尼俄之误,则似为 Kornitakoi 之对音)。
在尼布楚地方公议得:
一,将自北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 Tchernaya,Chorna ),即乌鲁木河( Ourouon ),附近之格尔毕齐河( Gorbitza , Kerbetchi )为界,沿此河口之大兴安岭至海,凡岭阳流入黑龙江之河道,悉属中国,其岭阴河道,悉属俄罗斯。
惟乌第河( Oud,Uda )以南,兴安岭以北,中间所有地方河道,暂行存放,俟各还国察明後,或遣使,或行文,再行定议。
二,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讷河( Aregun,Ergone )为界,南岸属中国,北岸属俄罗斯。
其南岸墨勒克( Meritken )河口现存俄罗斯庐舍,著徙于北岸。
三,雅克萨地方俄罗斯所筑城垣,尽行拆毁,居民诸物,悉行撤回察罕汗处。
四,分定疆界,两国猎户不得越过。如有一二霄小,私行越境打牲偷窃者,拿送该管官,分别轻重治罪。
此外十人或十五人合夥执杖杀人劫物者,务必奏闻,即行正法。其一二人误犯者,两国照常和好,不得擅动征伐。
五,除从前一切旧事不议外,中国现有之俄罗斯人,及俄罗斯国现有中国之人,免其互相索还,著即存留。
六,两国既永远和好,嗣後往来行旅,如有路票,听其交易。
七,自会盟日起,逋逃者不得收纳,拿获送还。
八,两国大臣相会,议定永远和好之处,奉行不得违误。
注意,我说了这只是中文译本,因为条约原文是由满语,俄语和拉丁语三种文字签署的,原版没有汉语版,因此以上只能算是条约之外没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参考的翻译版。
该条约应该算是历史上第一次对外交往正式使用"中国"字样。当然那只是大清帝国的代称,不使用"大清帝国"而用"中国"无非是想占"我乃中央帝国而彼系外番蛮夷"的心理优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