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椅不足2000元是否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 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准则》只是强调“单位价值较高”,没有给出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并突出固定资产持有的目的和实物形态的特征。
按照新旧...全部
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
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准则》只是强调“单位价值较高”,没有给出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并突出固定资产持有的目的和实物形态的特征。
按照新旧固定资产定义:如果你单位执行新会计准则,单位购进一批办公桌椅,单位价值不够2000元,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执行旧会计制度,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