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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1 15:15:17
一、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
(一)养护工作内容
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展开]
一、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
(一)养护工作内容
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检查控制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二)养护职责与分工
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仓储保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2、仓储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仓间温湿度储存条件进行管理,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协助养护人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
3、仓储保管员负责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定期检查在库药品储存条件与库存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三)重点养护品种
药品的储存质量是受储存环境和药品性状的制约和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经营药品的品种结构、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自然环境的变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在确保日常养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将部分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采取有针对性的养护工作。
重点养护品种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品种及药监部门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重点养护的具体品种应由养护组按年度制定及调整,报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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