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否
按照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贵州省每年考试合格的资格证书均是由国家人社部专技司按照当年合格人数印制,然后下发到我省人社厅专技处,由省人社厅专技处负责打印办理发放。 2007年以来由于每年考试人数与合格人数的增加,办证量增大,省人社厅将打证工作委托给原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现省卫生计生委),然后又委托给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证书的打印工作,之后再由各市州卫计委(考点)领取和发放。 关于资格证书遗失,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从来没有下发文件开通过遗失...全部
按照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贵州省每年考试合格的资格证书均是由国家人社部专技司按照当年合格人数印制,然后下发到我省人社厅专技处,由省人社厅专技处负责打印办理发放。
2007年以来由于每年考试人数与合格人数的增加,办证量增大,省人社厅将打证工作委托给原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现省卫生计生委),然后又委托给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证书的打印工作,之后再由各市州卫计委(考点)领取和发放。
关于资格证书遗失,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从来没有下发文件开通过遗失补办事宜。由于近年来有部分人员遗失资格证书,需要补办。为了妥善处理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问题,2011年7月经请示原省卫生厅人事处及省人社厅专技处领导同意,省卫考护考考区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卫考办发〔2011〕11号),受理2001年以来在我省参加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损坏要求补发资格证书者申请补办资格证书。
2011年8月开始,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受理我省9个市州及省直考点共10个考点报送的遗失证书补办申请及资料,并按照程序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2012年7月起至今,已向省人社厅专技处报送遗失证书补办申请及资料4次共计81人次。
4年来,各考点和省卫生考培中心均按程序受理遗失证书申请补办资料,并按要求上报省人社厅专技处转呈国家人社部专技司,但申请补办的资格证书至今一直未能及时补发。资格证书遗失,是证书持有人自己的过失。
我省卫生考试管理机构也是在积极的给考生提供服务。我省开通的资格证书补办程序,只是我省为方便考生单方面进行的行为;是否能补发下来,关键点就在国家人社部专技司是否同意受理。你的资格证书遗失,在不能补办的情况下,建议到原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点,申请提供考试合格文件和名单以及《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聘用的依据。
没有资格证书,肯定不能年审,肯定影响你的职称晋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