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如何审批?需具
关于印发《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要求》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文件
林场园字〔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工作,方便申请人,现将《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2)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机构。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全部
关于印发《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要求》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文件
林场园字〔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工作,方便申请人,现将《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2)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机构。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场圃总站”)承办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事项。
二、报送方式。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综合处统一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与送达。申请人可采取亲自送交或邮寄的方式,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场圃总站综合处。
通讯地址: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综合处邮编:100714
联系人:于滨丽联系电话:(010)84238801
三、报送时间。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改变经营范围的申请,可能需要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请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年度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以便安排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时间。
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合并、变更隶属关系的申请,不受时间限制。
四、为方便申请人,申请人在正式印制《拟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或森林风景资源调查报告前,可将电子文档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综合处审阅。
E-mail:cpzzxk@
五、《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园发字〔2005〕4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要求
附件2:拟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印)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森林公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
本局发送:政法司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0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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