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如何根据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复杂 中等 简单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 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
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3。 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全部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复杂 中等 简单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
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
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3。
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5。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 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级评估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应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其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滑坡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对工程的危害。对斜坡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评价工程施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对变形迹象明显的,应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2)泥石流评价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情况、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危害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4)地面塌陷的评价必须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地震频率、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5)地裂缝的评价必须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裂缝的分布、组合特征、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地裂缝对工程建设的危害并提出防治措施。 除地震成因的地裂缝外,对其他诱发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分析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采矿活动、人工蓄水以及不良土体地区农灌地表水入渗、松散土类分布区潜蚀、冲刷作用、地面沉降、滑坡等作用的影响。
(6)地面沉降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所处区域地面沉降区的位置、沉降量、沉降速率及沉降发展趋势、形成原因(如抽汲地下水、采掘固体矿产、
开采石油、天然气、抽汲卤水、构造沉降等)、沉降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预防及防治措施。
对评估区不均匀沉降应作为重点进行评价。 二级评估应将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应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影响,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
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三级评估可以从简,对建设用地范围内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及其潜在危险性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初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及对评价区地质环境的影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