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
为了做好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29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由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如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指一...全部
为了做好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29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由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如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指一切能够用来接收由卫星转播的电视及广播节目信号,并能对这些信号进行处理输出符合电视机所需的视频、音频或数据信号的装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卫星专用产品一般包括: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室外单元、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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