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妈抱着儿子去逛超市,儿子8个月抱在怀里,也没留意什么时候手里拿了超市的东西,老妈买完自己的单却没顾儿子手里还有个东西没买单。出门时被服务员叫住,不让离开,说她偷东西。非叫她拿160块钱。那东西卖16块钱,老妈身上仅剩90块钱全被他们拿去,还拿了她的社保卡压在那里,叫补齐那70块。请问超市这么做合法吗?
你好。
1。8个月的孩子, 在民法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自己的购物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也就是说8个月的孩子在超市;里面拿东西,是没有意识的行为。
2。母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出超市的门口时有义务对自己和孩子的身上的东西就行自我检查的,然而母亲没有意识到自己孩子的行为,但是谁又能意识到8个月大的孩子会在超市拿东西,那么不符合常理,只能算侵权责任法的意外事件,因此只需要把东西还给超市即可,没有必要处罚。
3,超市对价值16元的东西就行罚款160元,是违法的,8个月孩子实施的行为是根本没有意识的行为,作为监护人可以中止该合同的履行,就是退换该物即可。
4。超市的做法违法,90元钱应该...全部
你好。
1。8个月的孩子, 在民法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自己的购物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也就是说8个月的孩子在超市;里面拿东西,是没有意识的行为。
2。母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出超市的门口时有义务对自己和孩子的身上的东西就行自我检查的,然而母亲没有意识到自己孩子的行为,但是谁又能意识到8个月大的孩子会在超市拿东西,那么不符合常理,只能算侵权责任法的意外事件,因此只需要把东西还给超市即可,没有必要处罚。
3,超市对价值16元的东西就行罚款160元,是违法的,8个月孩子实施的行为是根本没有意识的行为,作为监护人可以中止该合同的履行,就是退换该物即可。
4。超市的做法违法,90元钱应该退换给母亲,还有医保卡也必须退换,不用补齐70元,如果在母亲在交钱时属于超市强迫或者有搜身行为的,我鼓励支持你起诉,这样既可以出了恶气,还可以得到补偿,而且胜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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