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问题.折扣问题.开具红字增票
一、折扣销售也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由于商业折扣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处理。
例1:某企业赊销商品一批,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不含税),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1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
银行存款5000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300
贷:应收账款11...全部
一、折扣销售也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由于商业折扣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处理。
例1:某企业赊销商品一批,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不含税),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1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
银行存款5000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300
贷:应收账款110300
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对此通常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1。总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作为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客户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作为财务费用。
我国会计实务中规定采用总价法。
例2:某企业赊销一批商品,货款为100000元,规定对货款部分的付款条件为2/10、N/30。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3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
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银行存款3000
若客户于10天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118000
财务费用2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
若客户超过10天付款,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
2。
净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扣减现金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例3:若将资料2中的资料用净价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银行存款3000
10天内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8000
贷:应收账款118000
超过10天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应收账款118000
财务费用2000
二、销售返利帐务处理
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
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具体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
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
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三、交纳五金按最新会计准则如何做凭证
1、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负担)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单位负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单位负担)
3、付工资时,个人负担保险要从工资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负担)
贷:现金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