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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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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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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布通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年初根据市财政资金预算安排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发布当年开展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通告,内容包括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及额度。
  (推荐阅读:2014年佛山高技能人才培训获胜单位补助15万)   (二)受理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抽查评审和实地考察(含现场答辩,下同)评审。评审组组成人员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1。
  材料评审。受理申报结束后5日内,评审组对各单位报送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评分。   2。抽查评审。材料评审结束后5日内,评审组对各项目申报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并评分。抽查对象包括培训学员及其用人单位,有效抽查人数比例不低于申报项目单位上年度培训并获证总人数的5%。
    抽查内容包括是否在该项目申报单位参加培训、培训课时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用人单位对培训的评价等。   3。实地考察评审。抽查评审结束后10日内,评审组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实地考察情况随机提出问题进行答辩后评分。
  考察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培训职业(工种)、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制度及评审组提出的其他问题等。     4。分数合成。材料评审、抽查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三项分数合成总分。其中,材料评审分数与抽查评审分数各占30%的比例,实地考察评审分数占40%的比例。
  如遇得分相同的情况,采取评审组成员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名次。   (四)资格公示。评审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投诉,经查属实的,取消竞争资格并按评审得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未收到有效投诉,资金分配对象即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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