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表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不是 以是否发表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标准,所以,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 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 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 但是如何确认作品已创作完成有时 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 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作品。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 也可是一部分。 只要作者的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 来,即使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 的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创作权。教案是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全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不是 以是否发表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标准,所以,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 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 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
但是如何确认作品已创作完成有时 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 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作品。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 也可是一部分。
只要作者的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 来,即使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 的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创作权。教案是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与计划。教案 直接关系到上课的质量,其规格、式样、详略等均没有统一标准, 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教案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课程 的基本信息。(2)教学目标。目标所表达是预想的教学结果,通 常以教学结束之后学生能够做到什么的方式进行表达。(3)教学 资源准备和利用。课时计划应列出所需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 参考书、学习材料、视听设备、具体模型等。
(4)教学进程。教 学进程是指一堂课的教学内容的详细安排,其重点考虑教学中使用 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是采用全班教学、小组教学还是个别教学,是 用讲课、演示法、说明,还是运用讨论、游戏、提问等方法。
采用 何种形式与方法主要视具体情况加以综合利用。教学进程是教案的 最核心部分。(5)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评价学生是否实现了每 节课的目标,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6)其他可能部分。包括: 教学意义、教学重点与难点、布置作业、特殊说明等。
教案是一项 知识产品,应享有著作权。教案作为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 的方案与计划,付出了教师极大的时间、精力、智力与劳动,凝结 了教师丰富的教学积累和深刻的思考规划,其本身又不延及思想、 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因而无论教案是否发表,应属一项智 力成果、知识产品。
教案享有著作权。我国的《著作权法实施条 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 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于教案 完全可以通过书写、复印、印刷、录制等丰富各异的手段和方法予 以复制,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可复制性”的要件,因此,判断教 案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关键在于教案是否具有独创性。
所谓独创性, 是指作品是由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与他人已 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对此也曾作出解释: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自己创 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而来。
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区别不同作品的重要标志,也 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教案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情况独 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 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序推演而来,而是教师运用系统方法、 以具体学生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结晶,更重 要的是,教案真实地记载着教师各阶段的教学水平、教学经验积累 的过程。
作品的独创性在教案的第四部分教学进程和第五部分评价 学习效果的设想中体现得尤为显著。因此,教案具备了独创性与可 复制性的特征条件,享有著作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