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职后哪些情况可以拿补偿金呢
1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解读
员工与用人单位就像是男女交往的两个自然人,合作的前提是“你情我愿”。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您补偿费。
案例
李华应聘到一家药材公司工作,签了一年合同。上班第3个月时,公司发现李华学历造假,于是提前解约。李华不服,向相关机构提起仲裁。结果公司被判支付李华补偿金。对于学历问题,其实,从法律上讲,员工告知义务并非强制,单位审查不严适当担责。
特殊情况
如果是员工提出提前解约的,公司不用支付补偿费。
2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解读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全部
1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解读
员工与用人单位就像是男女交往的两个自然人,合作的前提是“你情我愿”。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您补偿费。
案例
李华应聘到一家药材公司工作,签了一年合同。上班第3个月时,公司发现李华学历造假,于是提前解约。李华不服,向相关机构提起仲裁。结果公司被判支付李华补偿金。对于学历问题,其实,从法律上讲,员工告知义务并非强制,单位审查不严适当担责。
特殊情况
如果是员工提出提前解约的,公司不用支付补偿费。
2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解读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都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员工不要觉得既然是“依法”,给不给补偿费都没什么。
其实不然,就算是依法裁员,该欠您的还是不能拖。
案例
北京朝阳区一家公司原本有60多名员工,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今年1月份时进行裁员,共有20名员工离开公司,他们均拿到了不菲的补偿费。
可正是由于“不菲”,导致很多没有被裁的员工非常羡慕,他们甚至期待被裁的人是自己就好了。
特殊情况
裁员必须是用人单位提出,而且程序得当。如果是员工自愿解约,那不在补偿范围。
3用人单位不续约
解读
用人单位与员工所签合同到期,双方都会自然而然地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
如果最后彼此友好“分手”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很多员工在离职时都忽略了。
案例
黄平与姜伟新在同一座城市的两家报社上班,他们是大学同学。最近,他俩与单位的合同到期了,都因为各自的原因不再续约。
黄平除了领够工资外,其他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而姜伟新则不然,他还得到了报社发的补偿金。这让黄平非常不平衡,近日,他向报社提出了要求,报社迫于无奈,只好如他所愿了。
特殊情况
用人单位愿意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员工续约,可员工提出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费。
4员工被迫离职
解读
很多人也许会感觉匪夷所思,员工被迫离职,用人单位还要向您支付一笔补偿款?是的,没错!不要谢天谢地,《劳动合同法》里就明确规定。但前提是,您被迫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您实在看不下去、干不下去了。
案例
李科杰此前在北京西三环某公司就职,后来,公司因种种原因,拖着他半年工资都没有发放。迫于无奈,他向公司发起了“抗战”,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介入与审理下,他不但拿到了工资,还获得了补偿金。
特殊情况
用人单位客观因素存在争议,并非故意,而您太“小气”,表示“不得不”离职的,不能被采纳。
5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解读
何为“用人单位非过失性”?就是并非公司的过失,而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误,用人单位认为不再有必要与您合作了,从而提出解约。
案例
董莉莉刚大学毕业一年,性格比较内向,应聘到一家摄影公司做接待工作。在上班后3个月内,她因为不善与人打交往而多次被客户投诉。于是,公司将其送到培训学校培训了一个月,回来后发现,她依然没有进步,不符合公司要求。
公司只好与其解约。走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还是给了她应有的补偿金。
特殊情况
如果员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态度不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约,补偿金付或不付可商量着办。
6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解约
解读
任何用人单位都有得意与失意时,当单位因业绩下滑、破产等原因不得不与员工解约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
案例
有个原本在联想集团工作的哥们最近就说到,联想为了走出资金困境,去年进行大面积裁员。一开始时,大家都很不情愿,但是公司都自觉给每人一定的补偿金,很多被裁减的员工心里有了些许安慰,也就不再闹事了。
特殊情况
如果是破产,公司资金一定周转不济,补偿费可约定往后拖,但不能不付。
7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员工
解读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没有最后“拿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
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有些员工不愿意签订,单位只好将其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是少不了的。
案例
王飞笑自由习惯了,到一家美术馆上班时,只与美术馆存在口头协议。工作一年后,美术馆要求与王飞笑签合同,但王飞笑不愿意。
于是,美术馆与其解约。王飞笑愤愤不平,提出支付补偿金,美术馆最终还是“屈服”了。
特殊情况
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解读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工种不同、工作内容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当员工离职时,必须支付补偿金。
案例
肖秋鹏在北京一家空调公司做售后服务工作,主要给客户安装与维修空调,他不必到公司上班,工资按“件”计算。
当他完成了彼此约定好的一定工作任务量后,公司与其解约,肖秋鹏提出支付补偿金,公司不愿意,最后在仲裁委员会的努力下,肖秋鹏如愿以偿了。
特殊情况
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