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核算及账务处理有什么内容?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7)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利润分配的顺序不能颠倒。也就是说,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得到完全弥补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支付股利和利润;支付股利的顺序必须是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支付普通股股利。 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首先弥补以...全部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7)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利润分配的顺序不能颠倒。也就是说,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得到完全弥补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支付股利和利润;支付股利的顺序必须是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支付普通股股利。
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之后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用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都属于利润分配的内容。
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了上述分配后,仍有余额,即为本年的未分配利润,本年未分配利润加上上期未分配利润的合计数,即为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累积数。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 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 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勘探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 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 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9、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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