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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社保工资如何计?

宁波社保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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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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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原计发办法: 实际缴费平均指数:1989~1995年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加权平均数:(实际平均指数×实际年限+84年底年限×1)÷总缴费年限(95年底前) 缴费性养老金:2005年社平工资×加权平均数×95年底前的缴费年限×1。
  3﹪ 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历年累计储存额(本息)÷120 调节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待遇之和(简称养老金基数)分档设立,即从养老金基数不满250元起,待遇每提高一档(50元),调节金应减发10%(5元)直至满600元及其以上不再增发调节金。
    增发调节金后的养老金达到本档最高额及其以上的,按本档最高额发给。 新计发办法: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过渡性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95年底前缴费年限×1。
    3﹪ 个人帐户: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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