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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问题

  有两个儿子,父母离异。大儿子跟母亲,小儿归父亲。大儿子结婚后以他和他母亲及妻子三人跟父亲和小儿进行分户并在农村取得宅基地并另建房。这样父亲和小儿(我)为一户,大儿和母亲为一户。由于和父亲关系不佳,我搬出另住但户口和父亲在一起未迁出。
   问: 1、在法律上农村宅基地进行分户并进行公证,其中一家申请出了宅基地后,对原宅基地分得的面积如何处理?(如果不在原宅基地分户公证面积就不能另申请宅基地,当初是由两个儿子才能申请,可他申请出来了,如果在加上原来的占地面积,我就亏了) 2、由于大儿子已经分户取得了土地使用证,父亲也有土地使用证,以前的分户还取作用吗?大儿子仍有继承父亲的财产,我确继承不了兄长的土地使用证?我就太亏了 3、如果父亲另找一个找老婆,我是否就亏的没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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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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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个农户只能一个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是你父亲的;大儿子结婚后分出单独立户后,大儿子自己可以申请得到自己宅基地;小儿子也是如此。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你父母离异后,你母亲对你父亲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对父亲的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这与跟谁过,和谁一个主户口本无关。  你不能继承你哥哥的遗产。 3、你父亲另找老婆后,他与她结婚前的财产是他自己婚前个人财产,没有后妻的份。
  但如果是正式夫妻关系,即为他配偶,当你父亲去世后,她与你和你哥具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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