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想在东莞参加自考,但如何参加呢?还有自考报名有无配套的教材呢?
您好!您可以到东莞市自考办去报名的。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教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全部
您好!您可以到东莞市自考办去报名的。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教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专业类型可分为专科专业、本科(可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专业和独立本科段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5.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6.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同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7.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一年共两次,具体为:四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十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另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自己的考试时间),各地的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前的一至四个月内,所以请考生以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为准。
8.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时间?
请与各主考院校联系9.英语听力和口试报名、考试时间?
每年5月、11月最后一周报名,6月、12月第一周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西安外语学院。10.何时何地报名?
按照各地市规定的报名时间,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在任何地市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11.报名时对考生有什么要求?
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报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以下简称"《报考课程卡》")。
交纳照片和报名、考试费,领取省自考办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非首次报名者经核验已发的《准考证》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外,只须填写《报考课程卡》。
准考证号在首次报名时确定,并由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按全国统一规定的十二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
XXXXXXXXXXXX位1-2地(市)代码
位3-4县(区)代码
位5-6报考年度
四月份考试为1,十月份考试为2
上半年其它考试为3
下半年其它考试为4
《准考证》中的考生序号必须以县(区)为单位不分专业依次排列。
12.考生如何选择报考的专业及课程?
根据自己原来掌握知识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发展前途的专业;
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报名手册)的要求,在自己所选专业栏内任选1~4门课程考试。
13.考生何时领取考试通知单
在离每次考试前一个星期左右在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14.报名报考有关收费?
参加高考教育自学考试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每科次收报名考试费18元。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收报名考试费31元。
15.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违反考试规定和《考生守则》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16.何时开始评卷?
每次考试结束三天后开始评卷。
17.如何组织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自考办组织实施
评卷工作由省自考办确定在有关高等院校内集中统一进行。承担评卷工作的高等学校应成立评卷领导小组,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省自考办派人参加。各课程评卷组应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该课程骨干教师担任负责人,以确保评卷的质量。
评卷教师应聘任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作风正派的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本次评卷工作。
答卷、答题卡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答卷保密号的编排与管理是省自考办的职责,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介入。
承担评卷工作的高等学校应按规定时间向省自考办运送答卷,运送答卷时要做到专人专车,履行严格的答卷交接手续,确保答卷安全。
承担评卷工作的高等学校要设立答卷保管室,保管室应在二层楼以上,且要昼夜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评卷场所设专人保卫,出入须凭《评卷工作证》。《评卷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丢失须及时报告评卷点负责人。评卷人员不得擅自将试卷带出评卷场所。评卷工作人员离开评卷场所时,必须将所有答卷交答卷保管室保管。
评卷期间的答卷保管、收发必须有严格的清点、检查、登记手续。如发现有密封不严,倒装等现象,应及时交答卷保管室处理。
评卷前应对全体评卷老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纪律的教育和评卷规定的培训,评卷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卷注意事项》。
评卷前各课程评卷组负责人应组织评卷教师认真研究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对部分答卷进行试评。应在试评基础上制定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应报省自考办备案。
凡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有误须更正的,应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等学校向省自考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凡全国统考课程,须经教育部自考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评阅主观性试题(非选择题)的教师必须由本学科业务水平较高的具有中、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
评卷中发现的违纪、舞弊,省自考办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评卷中发现大面积违纪、舞弊及雷同卷,要详细记录,报省自考办迅速查处,省自考办应及时报告教育部自考办。
评卷工作中必须建立复查制度。复查一定要严格,不得随意加、减分。凡复查后不及格的试卷,应加盖"不及格"章。
涉及到分数更动时,应在题首分数处改动,并由复查教师签名;因分数更动涉及及格与否时,应交课程评卷组长审查签名并加盖"分数复核变更章"。
省自考办负责评卷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应在试卷密封情况下进行,质量检查结果应作出报告。
评卷工作应实行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凡能按教育部自考办及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卷,所评试卷经省自考办检验符合要求、质量较好,或能积极发现雷同卷的评卷单位和人员应给予奖励;对违反评卷纪律或没达到有关评卷质量要求的评卷单位和人员,由省自考办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扣发评卷费、通报批评、取消评卷资格等处罚措施,或对责任进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评卷结束后,由省自考办对成绩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补考,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18.如何组织登分?
1)、登分工作在试卷全部复查完毕以后进行
2)、试卷启封后,须将试卷密封封面装入原试卷袋内,按《考场编排和考试成绩登记表》的顺序进行登分。
3)、登分时,须将《考场编排和考试成绩登记表》与试卷的姓名、座位号对照,一人读分、一人写分。每个考场登分完后,要全部复核一遍,做到准确无误。并在规定位置签名。
4)、登分时,字迹要工整、清晰。
缺考记号"/";违纪试卷在分数栏记
为"作废"、不得记为"0"分。
5)、如果发生登分错误,改正时须在改正后的分数旁边,读分人和写分人共同签名。
6)、同一场课程的试卷全部登分完毕以后,须按考场逐个与成绩登记表核对,然后抽出及格试卷和违纪试卷。
7)、违纪应考者的试卷由地市登分建档组填写《应考违纪情况登分表》一式二份;《应考者违纪处理通知单》一式二至三份。《应考者违纪登记表》装订后,一份留地市存查,一份连同违纪试卷交调配质检组;《应考者违纪处理通知单》一份随成绩通知单寄交应考者本人。
一份归入应考者考籍档案,严重违纪者还须将另一份送本人工作单位。
8)、登分完毕,不及格试卷经调配组复查后,地市各登分建档组按考点分专业"井"字型捆扎(约20-30袋一捆)、由各地市带回保管以备考生查阅。
违纪试卷按专业、课程、依登记顺序逐份整理交调配组存查。
9)、地市登分建档组在每个专业登分完毕后,须及时将各专业的试卷和,《考场编排和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送交调配质检组进行复查。
10)、调配质检组对高教专科各专业的登分进行复核以后,须将《考场编排和考试成绩登记表》分专业按课程装订成册,一份交由微机组输入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和《课程合格证书》,一份退还市登分建档组。
中专各专业的登分进行复核以后须将《考场编排和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退回地市登分建档组。一份留省归档。
11)、中专各专业,由地市登分建档组根据《考场编排和考试成绩登记表》填写成绩通知单和《课程合格证书》。
填写《课程合格证书》时,在空格内须划"/",课程名称不得随意简写。成绩通知单和《课程合格证书》填写完毕以后,地市登分建档组须全部复核一编,做到准确无误。
12)、各地市登分建档组对《课程合格证书》要确定专人管理,并严格履行领取和交接手续。
19.何时公布成绩?
登分结束后一个星期向社会公布成绩。20.网上如何查询成绩?
根据自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成绩查询电话或网址查询。21.如何建立考生档案?
1)、对经考试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或在考试中违纪的应考者,由地市登分建档组建立应考者个人考籍档案。
2)、应考者考籍档案的内容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即应考者成绩卡》;
②及格课程试卷;
③《应考者违纪处理通知单》。
3)、建档程序为:
①把本次考试同一专业各门课程的及格试卷按应考者的报考号顺序
统一编排;
②根据及格试卷填写《应考者成绩卡》,并将其按应考者报考号顺序,
每200页装订一本。
③对照姓名、报考号,将及格试卷、《自学考试应考者违纪通知》归入应考者考籍档案袋。22.考生考籍如何管理?
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自考办负责,实施计算机管理。
考籍管理工作按学分制和学年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所有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
考籍管理以准考证号为序进行管理,跨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跨考的专业的考生成绩均记录在考籍库准考证号码下,以防止一生多证的现象发生。
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考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考的考生,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并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考籍档案应包括考生的《考生登记表》、各科合格成绩、首次办理准考证的同底片照片(毕业证用)、考试期间的奖惩记录等有关材料。
不合格课程的答卷在成绩发布三个月后销毁。
省自考办对自学考试毕业生,应置备毕业生名册(后附《考生登记表》),毕业生名册应长期保存。毕业生合格试卷一般保留半年后销毁。
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负责。
考籍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毕业资格审核时,考生的课程成绩和奖惩记录要严格与省自考办计算机的记录相符。
考生能提供全部课程的有效《课程合格证》,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发给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省自考办要加强对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证书、印章保管措施和必要的内部制约机制。
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23.考生如何申办毕业证书?
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实践环节合格证及档案,带两张同底版两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相片在考试所在地申办考试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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