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鼎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国泰金鼎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9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全部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国泰金鼎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9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