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老板本来在香港有一家公司,在大陆只是货源采购处,可是最近他想把香港公司注销了,在大陆注册了一家出口公司, 所以新公司的固定资产都是原来香港公司的,我没有票据如何入账呢? 有几张收据也是在营业执照拿到之前的,公司固定资产算起来也有十来万吧,可是都没票入账,该如何是好呢?
建议采用以下方法:
1、新公司转来的固定资产,可按原公司固定资产的票据为依据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2、新公司也可以对转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问题补充:
那只能评估了,
因为票据都在香港,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不好拿回来,
评估资产是要经国税批准才行吧
我问过会计事务所的人,他们说要经国税批准后评估出来的资产才有用的,
XURI 你的意思是他们来评估我也要把发票复印件拿来吗? 评估出来的东西不用补交税吧
有两张发票现在还在这,可是日期在营业执照之前可以做进去吗
1、对资产评估,只要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就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
不需要国税批准。
2、对固定资产的评估,没有发票复印件一样能评估。因为: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资产抵押、破产清理等资产评估)。
所以,在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师可参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资产的成新率(新旧程度)等不同的方法对该项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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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先不要注销香港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理可以按融资租赁方式由内地公司租入,这样可以避掉部分内地的所得税,将部分利润转到香港(香港的所得税率好像是17.5%和15%吧?比内地低),即使可以享受免2减3的话也可以互相调节。
评估资产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来评估,发票在香港,那也要用复印件来作为评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