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可以计入管理费么?
1,长期借款: 专项借款在工程已经开始且未完工的情况下,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 在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3个月,应当暂停计入,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该借款尚未归还,则在此之后所发生的利润支出就确认为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贷: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2,短期借款: 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全部
1,长期借款: 专项借款在工程已经开始且未完工的情况下,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 在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3个月,应当暂停计入,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该借款尚未归还,则在此之后所发生的利润支出就确认为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贷: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2,短期借款: 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
预提时,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尚未提取的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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