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1991年国务院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提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 险费。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就养老保险问题第一次作出重大决策,成为全国养 老保险改革的重要指导文件。自1992年开始,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北京市自1992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个人缴费,1996年开始建 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在1992年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 已经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缴...全部
1991年国务院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提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 险费。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就养老保险问题第一次作出重大决策,成为全国养 老保险改革的重要指导文件。自1992年开始,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北京市自1992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个人缴费,1996年开始建 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在1992年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 已经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缴费年限,被称为视同缴费年限;在1992年之后,职工按 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年限就是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 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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