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招行信用卡
一、办理招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中国居民、常住境内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 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
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共用同一账户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账户信用额度内设定附属卡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的使用限额。 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全部
一、办理招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中国居民、常住境内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
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
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共用同一账户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账户信用额度内设定附属卡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的使用限额。
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其所持附属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向发卡机构申领单位卡(如需申请国际单位卡,还须有外汇结算账户)。单位卡持卡人的资格由单位书面指定和撤销。
申领单位依法承担单位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3、申请人首次申请信用卡时,应按发卡机构的规定,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发卡机构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同意发卡机构向任何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和查询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并保留和使用相关数据。
4、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发卡、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方式、确定领卡方式及种类、核给申请人账户信用额度等。未通过发卡机构审批的申请资料不予退回。
5、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如提供担保的,相关当事人应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持卡人在其信用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信用额度内透支及超账户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各种手续费及追索费用)。
6、持卡人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持卡人可通过发卡机构指定的途径自行设置查询密码(适用于客户服务热线电话语音确认身份、信用卡网上银行登录及网络交易密码验证)、交易密码(可用于预借现金和刷卡消费)。
二、办理招行信用卡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若您使用的是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可以是任职单位开立的工作证明原件(请写明具体的公司名称、部门、岗位及收入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或工作证/牌复印件;
3、财力证明:可以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所得税扣缴凭证,或房、车、存款和投资市值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的复印件)等能证明您财力水平的资料。
4、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还包括: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水、煤气账单、他行信用卡账单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