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报关业务实习备案的办事指南是什么?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46号令)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属报关单位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文件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海关予以受理和审查;
3、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海关向申请人签章退回一份《实习备案单》。
办事对象
申请人已取得有效的《报关员资格证书》,拟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实习的报关单位与向海关注册的单位应一致。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全部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46号令)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属报关单位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文件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海关予以受理和审查;
3、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海关向申请人签章退回一份《实习备案单》。
办事对象
申请人已取得有效的《报关员资格证书》,拟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实习的报关单位与向海关注册的单位应一致。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办事机构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楼;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联系电话:020-38920170
所递交的资料真实、齐全、有效,3个工作日。
所需文件
1。《实习备案单》一式两份(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
2。《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件复印件;
5。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
1。请企业办事人员将文件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交海关验核。
2。实习期满后,申请人可持海关已签章的《实习备案单》、所在报关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和海关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员注册手续。
3。实习期间报关单位或者实习人员要求终止实习的,报关单位应向海关书面申请终止实习备案,并将海关签章的《实习备案单》原件交回备案海关。
费用:无。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