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怎么报的
一、身份确认: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 口薄、当年参合收费票据,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住院标准 直接办理入院手续。防止冒名顶替发生。
二:住院治疗: 1、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属单病种定额付费的,患者只缴纳自付 部分,其中定额规定的部分在患者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到新农合管理中 心办理结算。 属非单病种住院的,患者入院按医疗机构规定交预付款,出院当日 只交纳自付部分,给患者的补偿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
出 院患者应在补偿结算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2、医疗机构在病人出院办理完后,在《合作医疗证》上应如实填写补偿方式和 补偿金额。 三、出院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参合住院患者相关资料,包括《合作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患者复印件、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和住院费用清单等,报销时交新农合管理中心。
2、定点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合的住院患者报账资料及各种表册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科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拨回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款。 四:外伤。参合患者因伤住院,首诊医生应问清楚伤者原因并详细记录,对一时弄不清原因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医院应尽快告知伤者所属新农合管理中心。
参合患者可以先自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持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伤因证明并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按程序审核、报销。 报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
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 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新农合报销有一定限制 有多种情况是不报销的 首先是有起付线的 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单位起付线不同 拿我所在市市医院来说 起付线就是1000元 1000以下不给报销 以上部分比例报销 再就是药品种类医疗费用分为甲乙丙三类 丙类费用是完全自费新农合不给报销的 其次是第三者造成意外事故新农合不赔 比如车祸 他人有意伤害 最后是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赔 比如酒驾 群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