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每个人应该交多少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0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 基金筹集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费不低于10元(以户为单位,一次性交纳一年的合作医疗资金); (二)中央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 (三)自治区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8元; (四)市、县两级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7元; (五)社会团体、企业、村集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根据2007年发布的 广西新...全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0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 基金筹集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费不低于10元(以户为单位,一次性交纳一年的合作医疗资金); (二)中央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 (三)自治区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8元; (四)市、县两级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7元; (五)社会团体、企业、村集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根据2007年发布的 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每年按参合农民人数和补助标准核定新农合补助资金。从2007年起,自治区财政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1元,市、县(市、区)财政补助9元。
设区的市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不低于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补助总额的30%。 第十六条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五保户、特困户的个人缴费,按照自治区农村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由当地政府从医疗救助基金中代缴。
对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并落实放环节育措施或依法只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家庭,免除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个人缴费,免除的费用由县(市、区)财政补助。 第十七条 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按年度收取,每年1次,当年缴费,当年受益。
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历年农民缴费比例:有【】标志的是农民个人缴费金额。 在2003年试点之初,每个【农民每年缴纳10元】,各级政府每年给每个参合人员补助2O元,其中自治区财政5元,县财政5元,中央财政补助1O元,成立合作医疗基金。
2006年广西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凋增到15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承担8元,市、县(市、区)承担7元,这样加上中央财政补助的2O元和【农民自己缴纳的1O元】,每年达到45元。 2007年起,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每人每年2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l1元,市、县(市、区)财政补助9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的2O元和【农民自己缴纳的1O元】,每年达到50元。
2008年新农合按照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进行筹集。具体为中央财政40元,自治区财政17元,市县财政13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
2009年开始,与国务院决定接轨,【农民自筹20元,】中央财政40元,自治区各级财政40元,达到每人每年100元; 2010年【农民自筹30元】 2011年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3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4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6元,【农民自筹30元】 2012年【农民自筹50元】 补偿模式 : 实行“住院统筹(含单病种定额)+门诊统筹(含特定慢性病门诊)”补偿模式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