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人文学科

开办小旅馆要通过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吗

  福建省消防总队有这样的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 1、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规定》 2、实施许可的范围 (1)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2)客房床位在50个以上(含50)或者建筑面积在500 平方米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 (3)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或者同时可容纳100人以上就餐的营业性餐饮场所; (4)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5)建筑(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集贸市场(四面敞开的除外); (6)体育场馆、会堂; (7)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
   请问:如果我要在福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开办一家15个客房30个床位的小旅馆,必须通过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吗?。

全部回答

2007-02-21

0 0
全国各地区的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我们这里开小于50床位的旅社,不需要去申办消防许可证,但要向派出所申报即可。 你可去当地办理工商执照的工商所咨询,同时也可咨询消防部门办证的费用。如果花费不多,办一个消防许可证也好。 供你参考。 顺祝: 新春快乐。

2007-02-20

195 0
是的,否则你属于违法经营,证件不全。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人文学科
出国/留学
院校信息
职业教育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人文学科
人文学科
考古学
传播学
伦理学
管理学
哲学
语言学
历史学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