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问题请问:我的表兄(30
1、这属于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所以,除非你方有证据证明是他自己主动来的,你们拒绝过,要不然就是有赔偿责任的。
2、“髌骨软骨产生积液”,不会构成伤残等级,所以,要赔偿的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全部
1、这属于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所以,除非你方有证据证明是他自己主动来的,你们拒绝过,要不然就是有赔偿责任的。
2、“髌骨软骨产生积液”,不会构成伤残等级,所以,要赔偿的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3、有争议的误工费,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因此可以按他受伤前的工资折合成日工资,按天计算。另外,应该是以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为误工天数的依据。
4、这事发生在亲属间,最好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他主张让你们赔偿,就由他向法院提供应当赔偿的证据,要赔偿多少,也提由他出证据。
如果举证不能,则不予赔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