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个问题:1.在使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购买保险
,几项保险?劳动法对此有没有硬性规定?
2.在试用期内,个人可随时离开公司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或者经济赔偿吗?
3.我现在处在试用期,未跟单位签定任何书面协议或者合同
,(单位说以后劳动合同是签一年),那么试用期是不是不应超过30天?等到签合同时,是否不应再包括使用期?
你好,你的问题我试着回答一下。
1`。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
2。目前就业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就业者先签署试用期合同,然而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允许直接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法律对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全部
你好,你的问题我试着回答一下。
1`。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
2。目前就业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就业者先签署试用期合同,然而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允许直接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法律对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六个月。在六个月内是允许的。
4。实际生活中,不签合同的情况仍有存在。
法律上当然承认口头协议,但保护起来很难。如果没有签合同,我劝你尽快签书面合同。实在不行,一定要记住口头协议日期、地点、有谁在场等,还有以后所发的跟你工作任务有关的书条,如任务表,工资单等,以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
参考:关于毕业生就业时所享有的权利
首先,作为一名就业者,其拥有对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其次,女性就业者有平等就业权,在录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
再次,由于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许多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然而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任何形式的此种收费也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就业者不知此规定而交纳了此笔费用,则在其进入用人单位后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所交费用。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要点与内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职工守则和解除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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