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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法律 婚姻家庭 为什么精神病人恨父母

监护权

精神病人经常无辜殴打小孩、或者砸坏别人家东西。该精神病人无父母无配偶有一个成家的哥哥,但哥哥从来不问他,请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哥哥承担殴打小孩和砸坏东西的的费用,?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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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1

0 0
1、如他只有哥哥一个近亲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1款的规定,哥哥是其监护人。 2、哥哥作为监护人就应当依法承担起对其的监护责任。 3、很显然,哥哥没有担负起其监护职责,所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哥哥承担殴打小孩和砸坏东西的损失。

2007-02-02

56 0
神经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应该有人充当他的监护人, 本案中,精神病人只有一个哥哥,毫无疑问哥哥就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我国民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说案中的哥哥,应该承担精神病人的侵权行为.应该对该行为进行赔偿.

2007-02-02

55 0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上述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也是法定的,通常前一顺序的监护人能够监护的,后一顺序的就不应担任监护人,这是为了保护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案中,如果精神病人无配偶,无父母,无成年子女,那么还要看是否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如果有,好么必须先确定监护人,然后才能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只有哥哥,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哥哥就是其唯一近亲属,则不必先确定监护人,直接由哥哥承担责任.。

2007-02-02

54 0
其父母在去世后,哥哥肯定是作为合法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并且会以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身份继承其弟应得的一份遗产,所以在这里,父母的监护权也一并由哥哥继承,其应当是弟弟的合法的监护人。你可以向法院请求哥哥承担对该病人的监护责任,以及由于其监护不作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007-01-31

42 0
请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哥哥承担殴打小孩和砸坏东西的的费用,?请说明理由! 要先确定监护权,只有确定了监护权,才能说起诉谁? 注意:以上仅供参考,不作为行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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